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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务员聘任制的发展有赖于相应配套制度的完善

分类:论文资源库 作者:hxr 评论:0 点击: 344 次

第一,在晋升渠道上,应将公务员分类改革和聘任制改革同步推进,所有公务员被分为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三个类别,以激励和实现各类公务员在各自的类别里有上升通道,而不必都去挤为官的独木桥。同时应把聘任制公务员与传统公务员放到一个序列中,使“鲶鱼效应”真正发挥实效。

第二,在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方面,聘任制公务员在工资方面应稍高于普通公务员,这样才能更好激发聘任制公务员的工作激情。同时注意,公务员的工资毕竟是也是由公共财政负担,高薪聘任公务员虽然有利于吸引人才,但也要合理确定薪资标准,以防加重财政负担,可以考虑引入职业市场的激励机制,形成由政府、公务员与市场共同承担工资的格局。在社保方面,深圳市推行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的模式,就是很好的尝试,即个人和财政每月按一定比例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市政府按一定比例为其缴纳职业年金,年金与其奖惩挂钩,退休时可一次性取出,但是如果公务员违法违纪则会被收回。这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的做法既有利于社会公平,也能使普通公务员和聘任制公务员的退休待遇持平,有利于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于聘任制公务员。

第三,应进一步完善公务员考核和退出机制的建设。考核方案应该设计得更细致,尽量制定可以量化的指标体系,同时构建多元化的评估主体,由专家学者、政府人事部门、所在单位及公众组成,多方听取意见,搞好调查研究,使考核结果客观准确。在考核方式上,应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平时考核工作,健全平时考核制度,在指标设计、数据采集和考核结果的应用上下功夫,努力提高考核的科学化水平,使考核真正发挥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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