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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药品商品名和商标的保护问题

分类:论文资源库 作者:admin 评论:0 点击: 397 次

目前,企业对于药品商品名称的保护只有两种方式:一是企业注册商标,有效地判断其受商标法保护的独占使用。二是通过长期使用,取得一定的效果,使其成为一个独特的名字知名商品,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后保护。许多人认为,一旦新的药物的商品名开发人员对药物不及时注册商标,商号失去独特的意义,成为一大遗憾的通用名,未注册的商标名称应寻求保护的渠道。但药品名称保护的初衷是为了防止不正当竞争,但作为一种新药,考虑市场交易的效率,最大限度地提高社会福利等方面的问题,一个新药的名称必然要进入公有领域,已知向公众开放,允许他人使用只是实现了药品标准化的目的;并且如果该名称已为公众所知的使用,甚至更无保护的通用名称。
应该鼓励企业把商标作为竞争工具,设计商标时体现自己的独特性,多做宣传,令广大消费者所熟知并留下良好的印象。对于专注于反映功能,简单以及新药的药物商品名;认为与众不​​同的全新品牌,加强商标的功能,扩大自己的影响力。这样,不仅有利于规范使用的药物,但也达到了“商标法”,以维护市场竞争,促进提高药品质量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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