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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律学伦理的外在表现

分类:论文资源库 作者:admin 评论:0 点击: 365 次

身口两业,都是有形态和声音的表现,表现出来的仪态,如果都具备了适当的节度,就是威仪。但是,身形的举动,言语的措词,在外面表现出来的威仪,一定是出于内在涵养的戒德。所以,要身、口、意三业清净,都符合轨则,然后举止行动。音容笑貌,才会有节度。内在的美德显露于外,就可以成为别人的模范,而令人生起敬仰之心,这就是威仪,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道德行为。不过,一定要有无形的道德义理充满于内心,有形的道德行为显于外表,才能成为威仪。这就像儒家所说的“有诸内,必形诸外,诸于心,必动于言”的道理是一样的。
佛教义理稍微有所了解的人都知道,佛教全部的道理,实在是一部非常精微、非常浩瀚的心理学。里面既有明心见性的经论,又有摄心制行的律仪。由此形成了内外兼治的修身方法,表现出由内而外,绝对庄严威仪的形态来,这就像孔子所说的:“君子不重则不威”。孔子说的“不重”,就是释迦牟尼说的“不适于节度”。孔子又说:“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札勿言,非礼勿动”,这被儒家所重视的“札”,也就是释迦牟尼所强调的“节度”。所以应该严谨地遵守威仪,使自己的行为,都适合于现行的节度。这样一来,身、语就不会放肆,心意也不会散乱,逐渐地和禅定相适应,这就是由外烁而得于内炼了。这样一来内外就可以相承接,表里就会相一致,这两者都不能偏废,而且也不可以偏废,释迦牟尼制律摄僧的最终目的,就是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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