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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08年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和材料要求

分类:职称评定条件 作者:admin 评论:0 点击: 426 次

根据省职称办工作要求,我市2008年报送高级工程师评审材料和有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高级工程师范围与条件

    申报对象应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工作表现良好的机械(农机)、电子、化工、医药、建设、交通专业,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一)学历、资历要求

    1.博士研究生毕业(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2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4年以上;

    3.本科(学士学位)毕业,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5年以上;

    4.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或大专毕业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5年以上;

    5.省(部)级科技进步、科技成果三等奖(或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6.取得发明专利,经本专业专家审定,该发明专利为企业解决了技术难题,为企业生产起到重要作用。

    以上所述从事本专业工作及工程师任职年限,统一计算到2007年年底。

    (二)业绩成果要求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市(厅)级科技进步、科技成果二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或市(厅)级科技进步、科技成果三等奖获奖项目的获奖者前三名(以奖励证书为准)。

    2.市(厅)级重点项目或对行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的重点项目的研究、设计、制造、生产技术管理及相关任务的主要完成者,成果通过鉴定或验收。

    3.负责完成一项大型或两项中型工程成套项目研究、设计、安装调试任务,经实践检验,达到了要求,通过鉴定或验收。

    4.负责完成两项技术难度较高和复杂的产品或关键部件的研究、设计、制造、生产技术管理,经同行专家评审或鉴定,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5.负责完成两项省(部)级或三项市(厅)级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并转化为生产力,经实践检验,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6.负责完成两项省(部)确认的定型或优秀产品开发,并转化为生产力。

    7.取得发明专利一项,并转化为生产力,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8.提出一项科技建议,为省(部)级有关部门采纳,经同行专家评议认为对科技进步和行业发展有重大促进作用。

    9.负责制定本行业或大、中型企业发展规划、计划,经实施取得显著效果。

    10.负责完成一项国家、地方、行业技术标准及一项重点产品标准的制定,或三项重点产品标准的制定,并获批准、公布,用于生产实践。

    11.负责完成一项重大项目的情报资料的搜集、整理、汇编,对实际工作有较强的指导作用。

    (三)论文、著作要求

    任现职期间,撰写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

    2.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公开发表或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

    3.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报告或有较高水平的重大项目的立项研究(论证)报告3篇。

    二、延期申报对象

    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1.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以上申报。

    2.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申报。

    3.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以上申报。

    三、报送材料的内容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三份。

    2.“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十五份。

    3.任职期内的专业工作情况,考核情况、业务学习及继续教育证书。

    4.任现职以来的技术业务工作总结。

    5.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成果及其获奖情况、专业技术项目完成情况、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情况以及新技术新产品开发、推广和应用等方面的材料(含证明材料)。

    6.任现职以来的本专业(学科)论(译)著1部或省级杂志发表的论文2篇或研究报告等3篇以上。

    7.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8.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现职称评审表或批文、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彩印件。

    9.有效劳动合同、聘约、劳动手册原件和复印件。

    10.身份证原件和彩印件,大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资格证书用)。

    11.面试答辩表一式两份。

    12.材料目录及评委会需要的其他材料。

    申报材料应当按要求提供原件,各市、区、局应对各类证书、作品复印件的原件进行核对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核对无误的字样,验证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上述材料除1、2项外,其余均按规定装订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内。增补材料作为附件另外装订。

    四、报送评审材料的要求

    1.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市职称办有关文件的规定,认真做好评审材料的核实工作。学历、资历、职称计算机成绩等都必须真实且符合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资格条件规定。材料书写要清晰、工整,材料装订要规范,手续要完备齐全。按照属地原则,无主管部门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评审材料应报所在区人事局职称办审核盖章后送市职称评价中心。

    2.技术业务工作总结要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申报人任职以来的工作情况、业务能力、技术水平和工作业绩。总结一般可分为五个部分:一是个人简历;二是参加过何种继续教育(培训、进修、学习)及目前的学术水平;三是主要工作业绩奖励情况;四是论文、论著等作品及证明材料情况;五是申报理由。

    3.非本系列中级职务晋升高级工程师资格,须经工程中级评审委员会推荐。凡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必须参加评委会组织的面试答辩,面试结果分别放入申报人员材料和交市职称办保存。

    申报材料和各类表格式样必须按苏州市职称办规定及要求准备和装订。

    五、职称计算机要求

    申报晋升高级工程师资格者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应符合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资格条件。

    1.参加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取得《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

    2.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毕业以上。

    3.参加全国计算机技术和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者。

    六、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报送时间:2008年5月4日—5月31日。

    报送地点:苏州市职称评价中心(东大街2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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