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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计算机职称及免试的条件

分类:职称评定条件 作者:admin 评论:0 点击: 611 次

根据浙人专〔2006〕58号文件规定,凡年龄在50周岁以下,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获得3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获得4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2007年底前取得的《浙江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证书(Windows 2000/XP & Office)》证书,不再作为我省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和聘任职务的依据)。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予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1.年满50周岁。
    2.博士学位获得者或留学回国人员。
    3.申报工艺美术、艺术、文学创作、农业技术、体育教练员、乡村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4.转评、兼评专业技术资格。
    5.硕士学位获得者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6.国家承认的计算机类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人员(不包括其它专业设有计算机课程的毕业人员)。
    7.获得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
    8.在计算机应用方面取得成绩,并获设区市级科技进步二等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的人员。
    9.经组织选派在援外、援藏、支边期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10.机关工作人员调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首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11.乡镇基层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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