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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职称发论文警惕假刊物

分类:职称评定条件 作者:admin 评论:0 点击: 528 次

为评职称花钱发表论文,早已是公开的秘密。可令郑州市某职业学校教师张女士没想到的是,花钱发表了论文后,却发现刊登论文的杂志根本没有经过新闻出版总署的批准,是个彻头彻尾的“假家伙”。

张女士,是郑州某职业学校的教师,为她发表论文的杂志,名叫《创新教育》。因为要评中级职称,张女士经人介绍后,和同事联名在一家名为《创新教育》的杂志上发表了两篇论文。 “每篇500元,联名的话就等于花一篇论文的钱发两篇论文。”这个名为《创新教育》的杂志,在其网站上宣称,该杂志是“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大型综合性科技、教育、信息类学术期刊,国际标准刊号和国内统一刊号分别为ISSN1672-3794和CN11-5043/G4”。

但是,令张女士感到奇怪的是,该杂志2009年第5期上标注的刊号与上述相同,但在第7期上,两刊号却变成了“ISSN1002-414X”和“CN11-1103/G4”。 按照规定,CN11为在北京市登记的期刊。记者登录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官网和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官网,但无论输入上述哪个刊号,查询结果均为“未登记”。随后,记者致电上述两个单位,工作人员明确表示:“没有这个杂志。” 记者在《创新教育》杂志扉页上看到,该杂志主管单位为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主办单位为北京科学教育研究中心。但在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的官网上,没有任何关于《创新教育》的信息,该院工作人员也向记者表示:“从没听说过这个杂志。” 11月4日,河南省新闻出版局向郑州市金水区新闻出版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创新教育》的鉴定书,明确表示:该出版物属非法出版物。

《创新教育》在其网站上称,该杂志河南工作站地址为河南省政府4号楼。“去了几次都没找到,最后发现,真正的办公地点是在离省政府不远的一个小过道里。”郑州金水区新闻出版管理局稽查科常科长告诉记者,“办公室里只有两个人,一张桌子和一台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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