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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职称评审实施新办法

分类:职称评定条件 作者:admin 评论:0 点击: 305 次

由人事部、卫生部共同制定的《临床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日前已正式颁布。从今年开始,卫生人员技术职称评审按照新办法实行。记者了解到,这是我国第一个较为量化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
此次颁布的新《条件》分两部分共六章62条,第一部分适用于广大医疗单位的有关专业临床工作者,第二部分则适用于专业临床分科细、技术力量雄厚、硬件设备较为配套的综合医院。与1979年颁布实行的《卫生专业人员的技术晋升标准》相比,新《条件》有明显的改进和完善,最大的特点就是不再十几个专业使用一个标准,而是根据目前临床设置的二、三级学科分成46个专业,而且每个专业的中、高级职称,无论资格申报条件、理论实践,还是工作能力、科研、教学等方面都有不同的量化指标,既突出了统一性又具有可操作性。特别是为了克服以往职称评审中存在的重学历、资历,而难以把握实际能力的弊端,新《条件》重点突出了临床技能的考察,严格规定了晋升者工作经历及能力的要求。比如晋升神经外科主任医师,临床工作除了要完成一定的手术外,像动脉瘤、垂体瘤、大脑半球肿瘤等手术的并发症不得高于5%,深部肿瘤手术并发症要低于7%。此外,新颁布的《条件》对人事制度改革实行评聘分开将十分有益。因为,有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才能准确、公正地评价人才,实行评聘分开也才有意义。
据悉,新《条件》由中华医学会组织200余位医学专家参与起草和修改工作,历时4年多,目前仅限于医学临床专业,有关教学、研究系列将在今后陆续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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