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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应正确评估大城市的承载能力

分类:论文资源库 作者:hxr 评论:0 点击: 315 次

鉴于大城市的投入成本较大,入户大城市,目前必须设置条件。应重点解决那些常年在城里打工,有稳定工作、缴纳5年以上社保和有固定住所的人口。对在本地没有工作的,应要求购房入户和稳定的生活来源,至少要求子女有赡养老人的经济实力。其次,对于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只要求有稳定的收入与固定的住所,以吸引更多农民就近创业、就业,分流大城市的人口压力。各级政府要大力发展小城镇,加大对小城镇的财政补贴力度,将基本建设投资重点向县、镇的交通、通信、自来水、电网、燃气、住房、金融、保险等软硬设施倾斜,积极促进产业和人口集聚,增强小城镇的吸引力。

建立多元化成本分担机制。根据社科院发布的城市蓝皮书,到2020年前和2030年前,中国需要市民化的农业转移人口总量将分别达到3.0亿和3.9亿。因此,需建立由政府、企业、社会等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成本分担机制。在国家层面,应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普惠制度和城乡统筹、促进跨区域土地流转、财政补贴机制。合理确定中央与地方、政府与企业和个人分担比例及方式,理顺劳动力输出地与输入地关系。按照财力和事权相匹配的原则,明确中央、省、市、县乡在户籍改革成本上的支出责任,对于事关公民素质的基本公共服务,要逐渐上移事权,公共服务的转移支付应与常住人口规模相匹配。调整现行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结构,将其主要用于解决转移人口城镇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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