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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2009年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和申报材料要求

分类:职称评定条件 作者:admin 评论:0 点击: 459 次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科学的人才观指导职称改革和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工作,以优化教师队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提高整体素质为目标,进一步深化教师职务聘任制度改革,切实解决职称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把深化职称改革的基本原则和具体措施真正落实到职称工作的具体实践中,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逐步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有利于教师专业化发展的人才评价机制,为提升我市教育竞争力、不断提高教育质量提供服务。
  二、若干政策性问题
  (一)关于评审工作
  1.职称评审的类型
  中学高级教师(含小中高)、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
  中学二级教师、小学一级教师、小学二级教师仍按有关规定进行初定职务,不需评审。
  2.职称评审、初定的程序
  中学高级教师(含小中高):个人申报、个人述职、展出实绩材料,学校推荐、公布推荐名单、收集反馈意见、整理材料、学校初审并签署有关意见。教育局、人事局审核后送镇江市高评委评审。
  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个人申报、个人述职、展出实绩材料,学校推荐、公布推荐名单、收集反馈意见、整理材料、学校初审并签署有关意见。教育局、人事局审核后交丹阳市中评委评审。
  中学二级教师、小学一级教师、小学二级教师:个人申请、学校初审并签署有关意见,教育局审核后送丹阳市职称办(人事局)初定。
  (二)关于评审条件
  评审条件按照《2004年镇江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镇教发[2004]65号)的规定执行,参见《中小学教师晋升中、高级教师职务学历、资历要求对照表》(附件8)和《中小学教师初级教师职务确定学历、资历要求对照表》(附件7)。“三大”活动考核手册年度总分低于60分的教师,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对在 “三三三”教师队伍建设工程中表现突出的教师优先予以推荐。
  1.关于教师资格。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初定、申报教师职称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2.关于师德测评情况。申报职称的教师,须提供师德表现和教学效果学生(或家长)测评情况。中学教师使用镇江市教育局统一印制的《师德测评卡》统计结果,小学(幼儿园)教师由各校自行组织测评。测评结果将作为职称评审时的重要依据之一。凡测评满意率低于60%者,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
  3.关于公修知识考试。凡未完成《课堂教学的原理、策略与研究》和《多元智能》专业知识培训考核任务和参加初中教师专业知识测试未取得合格证书的教师,必须于5月底前到局人事科补办相应的培训考核手续方可申报,其评审结论须取得培训考核合格证后公布。申报职称的教师,必须提供《继续教育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合格证》和镇江市教育局统一印制的“三大”活动考核手册(须学校审核盖章)。
  4.关于普通话。凡1957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必须持有二级乙等以上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幼儿园和中小学语文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其中35周岁以上的教师,测试成绩应不低于84分。
  5.关于职称计算机考试。申报职称的教师,须取得职称部门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或信息化素质)考试合格证书。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学位)或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免试职称计算机,但需提供相应的证件。
  6.关于教育技术能力。凡55周岁以下的男教师和50周岁以下的女教师,申报中小学中、高级教师职称的,必须取得教育部监制、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制的《教育技术能力水平》初级合格证书,或取得省教育厅组织的“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考试合格证书后,方可申报。
  7.关于评课(说课)。凡晋升职称的教师,须提供任现职以来的学校评课材料,具体要求参照《关于在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中试行评课、随堂听课和论文审定制度的通知》(镇教发[2000]24号)。属免试对象提供符合免试条件的材料。
  8.关于水平能力测试。凡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称的,均须按照《关于在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试行水平能力测试的通知》(镇教办发[2004]49号)规定,参加镇江市统一组织的水平能力测评,重点测试申报对象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被测者就本人任教学科进行现场备课和说课(自备教材,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并对任教学科的课堂教学现状、发展趋势进行答辩。答题分共答题、随机题二类,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具体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9.关于学历、资历年限。学历证书毕业时间和取得职称证书并受聘相应职务年限计算截止到2008年12月31日。
  10.关于学历、学位。1966年底以后出生的人员,必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才能申报评审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1956年底以后出生的人员,应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才能申报评审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35周岁以下(含)的教师原则上应参加硕士学位进修,才能申报评审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11.关于城区学校下乡工作。城区申报、评聘中学高级教师职称的必须有农村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组织未安排的除外)。今年城区学校教师申报评聘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仍需填写《丹阳市城区学校部分教师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3)。
  三、职称评审工作的要求
  1.坚持教师职业道德为先。教师必须树立正确的人才观、教育观和质量观,增强实施素质教育的自觉性,大力弘扬“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崇高师德。为此,在评聘教师职称时,要对教师的职业道德以及在教书育人方面的业绩等严格考核把关。各校要将教师上课、能上课、上好课作为职称申报的重要条件之一,从严把握。凡违反《镇江市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暂行规定》(镇教发[2004]29)中“八要”、“十不”规定的教师,在职称申报中要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2.规范评审程序。学校的推荐工作是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重要环节,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择优推荐,在“三公开”(公开述职、公开展览申报材料和公开推荐结果)的基础上,可采用听课、答辩、笔试、召开师生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进行科学评价,将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报送相应的评审委员会评审。学校须填写好《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征求意见情况反馈表》(见附件2)放入材料袋中。凡未进行“三公开”的单位,其推荐结果无效。
  3.严肃评审纪律。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基础在学校,关键在校长。各校要把教师资格评审工作作为师资队伍建设的大事来抓,摆上当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工作中要注重民意、加强监督、重视听取反馈意见。要加强对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认真查处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的行为。对伪造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申报。对伪造学历、学位等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教师职务资格,同时追究材料审核人和学校(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四、职称评审工作的日程安排:见附件1。
  五、材料要求和评审费用
  (一)材料要求
  申报中学高级教师,需按《2009年镇江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送审材料目录》(附件4),提供职称评审材料。材料件数与材料目录须完全相符,第三分册材料确实过多,请按照以下要求将封面、目录、本人撰写的文章和封底进行压缩,其他材料过多可打印材料目录(过程材料可不放入),经审核人签字和学校盖章后放入材料袋内,材料最多不得超过1袋,否则上报材料不予接收。
  任现职以来论文、论著、优秀教案、参编教材等,提供申报人任现职以来最能反映其教学能力和学术水平的代表作。代表作(专著除外)只需提供刊物、论著、教案、教材等封面、目录、本人撰写的文章和封底的原件,并限报5篇(种)。5篇以外仅需提供经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提供2008年度使用过的一本(不限篇幅和备课时数)优秀教案,但必须是手写教案,打印教案一律不收。
  申报中学一级和小学高级教师,需按《2009年丹阳市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送审材料目录》(附件5)提供职称材料,一人一袋,中级职称申报对象必须提供至少一学期由本人手写的课堂教学详案,打印教案一律不收。
  初定中学二级、小学一级、小学二级教师,需按以下要求提供材料:①《初定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呈报表》一份;②学历证书原件(原件审核后带回,下同)和复印件(前后学历都要);③《青年教师考核手册》(工作超过5年的提供任现职以来《镇江市中小学教师工作考核表》一学年一份);④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填写《2009年丹阳市初定初级职称人员花名册》(见附件6)。
  1.《评审表》中属申报者本人填写的栏目,均须学校安排专人逐一审核,并由审核人签字、盖章,确保《评审表》中的内容真实齐全、手续完备。经审核签字后的《评审表》不得退还给教师本人重新修改(或补充),凡《评审表》中填写项目有缺漏现象者,责任自负。
  2.申报材料中所有复印件,学校须安排专人进行审核把关,由审核人签字后,加盖学校公章,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否则上报材料视为无效材料。
  3.申报晋升中、高级教师职务的教师均需填写《2009年镇江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见附件10,本人填写,学校审核),破格人员须填写《2009年镇江市破格申报中学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表》(见附件9),然后学校将《花名册》按照表格样式在EXCEL中输入,输入内容(或数据)时,同一单元格设为自动换行,切勿合并单元格输入,以免数据汇总不正确。输完核对无误后打印一份(加盖学校公章)和优盘同时上交。
  4.《花名册》中文件名要求:电子表格文件名为“‘单位全称’+‘申报高级(中级)人员花名册’”;工作表文件名分别为中高正常晋升、中高破格晋升、中一正常晋升、中一破格晋升、小高正常晋升、小高破格晋升,高、中、初级花名册按日程表要求分开上报。
  5.《花名册》中各字段填写(电脑输入)格式:工作单位——与公章一致;时间——某年某月只须填写数字,中间用点分割。如2002年7月填写为02.07(电脑输入时须将单元格格式设计为文本模式);学历——填写研究生、本科、大普、专科、中师、高中、初中;学位——填写学士、硕士;党政职务——填写校内最高职务(校中层以上职务者填写);现(拟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填写中高、小中高、中一、小高;申报学科——填写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信息(含计算机)、专业课(职业中学非文化课的任教科目)、小语、小数、小英、小思、小科、小音、小体、小美和幼教;计算机成绩——填写合格(未考或未合格者不填);教龄——从教年限;班主任年限——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年数;普通话成绩——一乙、二甲、二乙;学生测评情况(中学由镇江市教育局统一输入,小学(幼儿园)教师由各校负责填写)——填写学生(或学生家长)对教师课堂教学效果和师德表现测评情况的汇总,结果四舍五入取整数。如学生(或学生家长)师德表现测评满意率85%,教学效果测评满意率90%,汇总结果应为(85+90)/2=87.5,结果取整后应为88;“三大”活动情况——由学校按照“三大”活动考核手册内容进行逐项审核,填写职称申报对象2008年度“三大”活动情况考核总分;年度考核结果——优秀(任现职以来有一次即可)、合格;破格类别——学破、资破;备注栏中填写特殊情况说明(如职称转评、双专科、双本科、本科在读、硕士在读等)。
  6.原毕业院校请填写参加工作时取得学历的毕业院校,后毕业院校请填写目前最高学历(以有效毕业证书为准)的毕业院校(双专科、双本科可在备注栏内说明)。
  (二)评审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专业技术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2]62号、苏财综[2002]61号)规定,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称的评审费和材料费每人400元,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称的面试答辩及论文鉴定费每人100元;申报中级教师职称的评审费(含论文鉴定费)和材料费每人260元;初定中学二级(小学一级、小学二级)教师职称的每人评审费(含材料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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